坐地铁上班的途中。
刚放下手机,便通过窗户看见一个女生在安静看书,座后,我注视了好久才趁着她翻书间隙,看见了印在封面的五个铅字:百年孤独。
这个书名撞进瞳孔的刹那,忽然想起中学时,我很爱这本书。
中学时期,我不停地看书。看人文历史,看唐诗宋词,看文学小说。单就《百年孤独》我就看了不下三遍。我起初虽看不明白,但总能静下心来去体味书中的人物心理和故事情节。
中学语文成绩一直不错,很长一段时间沉迷鲁迅的作品,还被同学调侃华讯。每有心得都会在QQ空间里发表阅读心得。那时以为自己能会长久保持阅读的习惯,也一直能和文学打交道。高三毕业后迫不及待买了一摞子书,想着暑假也要好好地阅读。
买书的同时我也拥有了人生第一台手机,可是亲爱的,它什么时候就偷走了我的时间呢?
我开始每天抱着手机刷着短视频,其中的信息来得比文字更直接,美丽的风景来得比联想更便捷,滑稽的片段来得比阅读更有趣。我也沉浸在游戏的虚拟中无法自拔,我越来越浮躁,越来越沉迷娱乐,阅读一事早已被抛之脑后。
如今我的朋友圈尽数是娱乐自拍,华讯也没有人再提及,犹如一阵狂风吹拂,没有留下任何一点文学的痕迹。我想抓住爱阅读时的那个自己,茫然发现,他已经死在了曾经荒凉的日子里。
就好像《百年孤独》里说:
过去都是假的,回忆没有归路,春天总一去不返。
我想和这个女生搭讪几句,可是望着女生手中的书,竟然想不起来其中的具体情节。
曾经反复做的笔记,布恩迪亚的名字,马孔多的兴衰,羊皮卷上的炼金术士,都随着时间匆匆而去了。我有机会认识她的,果然春天一去不返。
临近下车,我终于对她说,这本书真的很有意思。她也来了兴致,抬头看着我。抬头时我看见中学的自己在她的瞳仁深处溺亡:那个会在课间摘抄人间词话、在运动会看台偷读菊与刀的少年,如今只剩下一具挂着社交软件通知的躯壳。她说她也才开始看,很难坚持看下去,并且夸我很厉害。我挠挠头说,我也是看了好几遍还要做笔记才看得进去。
列车缓缓停住,百年孤独的预言仍在轨道上作响:这趟开往春天的地铁,从来都是单程票。
我不敢再和她聊下去,我忙不迭地跑出车厢,落荒而逃。
站台的风灌进外套,卷起阵阵恶臭---那是我泡发的文学梦,是我腐朽的灵魂。











